关于新增零售药店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15 08:51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规范设置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潜医保发[2022]12号)、《关于开展新增零售药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障定点的经办流程(暂行)》规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评估专家组对本此申请零售药店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拟将以下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8月15日开始,8月19日结束。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728-6297525。

附: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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