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5 17:00 来源: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扩大湖北省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的通知》(鄂医保办[2022]24号)扩面范围要求,拟将我市29家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湖北省异地就医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5月16日开始,5月20日结束。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728-6244566。

附:1.潜江市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公示表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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